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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玉米收获机械补贴标准的通知 |
2009-9-15 |
各有关市(州)农委(农机局)、县(市、区)农机(农业)局: 今年我省遭受严重旱灾,农民购买力明显下降,为解决受灾地区对玉米青饲料收获机械的强烈需求,加快推进玉米收获机械化的进程,提高粮食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经研究,拟对2009年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玉米收获机械的补贴标准进行调整。自走式玉米联合收割机(青饲料收获机)国家补贴资金单机补贴最高额度由5万元提高到8万元,省补贴资金补贴比例仍按原方案执行。 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严格按照新调整的补贴标准进行操作。对已经购机的农户,要重新签订协议,由供应商退还农民购机差价款。同时要加快实施进度,确保示范区建设补贴机具尽早到位,在秋季农机生产中发挥作用。 附件:2009年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玉米收获机械补贴资金调整目录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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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出处:吉林省农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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