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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生产企业自主选定受灾倒伏农作物收获机械机型的函
2020-9-14

吉农机函〔2020〕19号

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近期,我省受三次台风影响,各地受灾农作物倒伏情况严重,为有效落实农业减灾措施,发挥农机化在农业生产中的有效作用,做好农作物机械化抢收工作,力争将台风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我省拟对适宜受灾倒伏农作物收获机械进行省级补贴。补贴产品(机型)采取生产企业“自主选定、自愿申报、公开承诺、责任自负”的原则。现就有关要求函告如下。
  一、选定产品(机型)的范围为自走式玉米收获机、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二、企业自主选定的产品(机型)必须是已在吉林省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可正常办理补贴的产品。
  三、生产企业须提出书面承诺,明确提出并确认自主选定的产品(机型)具有收获倒伏农作物的良好性能。
  四、《生产企业承诺书》原件须经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按时限要求送达。《生产企业承诺书》一经递交即时生效,请慎重提交。送件人须有生产企业法人的委托书,委托书上须有生产企业法人签名和生产企业公章。
  五、因农业救灾时间紧迫,请生产企业于2020年9月16日下午17:00前,将《生产企业承诺书》原件(不接受邮寄)送至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1551A号省政府6号楼725室(电话:0431-88914022),同时,将签字盖章后的承诺书彩色扫描件(PDF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jlsnjj@126.com。
  六、省农机部门发布省级补贴产品目录后,生产企业将签字盖章后的《企业销售承诺书》印发给授权的经销商,作为购机者办理省级补贴的凭证。
  附件:1.生产企业承诺书
  (咨询电话:0431-88906325)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9月14日

作者/出处: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阅读次数 [16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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