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农业部修改《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部分条款 |
2016-6-23 |
|
|
|
原标题:农业部决定修改《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部分条款
5月30日,农业部发布农业部令(2016年第3号)决定,对12部规章和2部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此举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
涉及《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2006年5月10日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7号公布)中的修改:一是删去第七条内“并持《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后”;二是删去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
|
|
作者/出处: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阅读次数 [18421] |
|
上一篇
下一篇
|
|
|
|
|
栏目最新内容 | NEW |
|
栏目热门信息 | HOT |
|
|
|
|
|
主办:辉南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
地址:辉南县朝阳镇腾飞路1号 |
邮编:135100 |
电话:0435-8239049 |
Email:hn@jlnongji.cn |
http://hn.jlnongji.cn |
吉公网安备 2205230222052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