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农机安全运行注意事项 |
2020-6-16 |
|
|
|
1.上路行驶时拖拉机要挂牌照,行驶证、驾驶证等证件要随身(车)携带。
2.早出晚归进行农业生产作业前,特别是上路行驶时一定要检查拖拉机灯光、反光标识,最好准备一支手电,必要时可以进行安全警示。
3.进行春耕、播种、秋收等农业生产时,拖拉机及农机具一定要注意尽量紧靠路边停放,保证视野开阔,保持安全距离。
4.进出村屯、交叉路口、上下沟坎、出入通道时注意瞭望,减速慢行通过。
5.运送化肥、种子、秸杆、粮食等农业生产资料、作物时要放实,挂带农机具时要挂牢固。
6.喝酒后不能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操作农机具进行生产作业。
7.拖拉机及挂车除驾驶员外不能坐其他人。
|
|
作者/出处:延边州农机总站
阅读次数 [5738] |
|
|
|
|
|
|
栏目最新内容 | NEW |
|
栏目热门信息 | HOT |
|
|
|
|
|
主办:辉南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
地址:辉南县朝阳镇腾飞路1号 |
邮编:135100 |
电话:0435-8239049 |
Email:hn@jlnongji.cn |
http://hn.jlnongji.cn |
吉公网安备 2205230222052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