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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恒新站长在全国农机安全监理改革创新工作会上的讲话
2019-11-18

   同志们:

刚才,张司长做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取得的成效,提出了新形势下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新要求、新任务,明确了下一步农机安全监理的工作重点。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贯彻落实。下面,就贯彻落实张司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做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我谈三点意见。

一、务实创新,积极为农机化发展提供安全支撑

两年来,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在农业农村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农业机械化安全发展,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促进农机安全生产为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狠抓工作重点,积极进取、勇于探索,为农机化安全发展发挥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一)落实农机安全监理新规章规范,推动“放管服”要求落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农机化主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便民利民的措施。2018年,农业农村部先后颁布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和《登记规定》及其工作规范,在减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措施。

为推动“放管服”要求落地,全国农机监理系统积极行动,认真实施。一是及时修订技术标准。组织有关省监理机构对《农业机械出厂合格证》《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规范》等6项行业标准进行了制(修)订,加强了规章规范的可操作性,让监管内容更加聚焦,监管流程更加顺畅。二是狠抓新规章规范和标准的培训宣贯。部司和总站组织了3期培训班,共培训500余名省级师资人员。各省也举办了市、县两级监理人员培训班,培训总人数超万人。通过层层宣贯,使各级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准确掌握改革的各项要求,为更好的实施打下基础。三是组织开展了全国农机安全监理法规知识竞赛,“以赛代训,以赛促学”。各地积极组织、层层选拔,1万多名监理人员报名,6000多名监理人员网上同时答题,8个代表队进入决赛,8个省份获得组织奖,竞赛内容既有法规知识,也有操作技能。竞赛的举办在全国掀起了学法规、提能力、促工作的热潮。四是推动免费监理工作的落实。2016年,农机安全监理“五项收费”取消后,对监理工作挑战巨大,部里通过通报、督导等方式推动各地积极争取财政的支持,保证牌证的购置经费,保障开展教育培训、年检年审的工作经费。多项措施的综合实施,让“放管服”要求正在逐步落地。

(二)不断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是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长效机制的有力抓手,是行业管理的重要品牌。“十三五”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在总结原有创建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行业特点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增加了“示范市”的评选。两年间,全国共创建22个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181个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和369名农机安全生产岗位标兵。“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的不断深化,使各级党委、政府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更加重视,不断加大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投入,推动完善多部门协作机制,不断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的不断深化,使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对农机安全工作更加重视,应急管理部派出《中国应急管理》杂志社对创建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进行了连续报道。“平安农机”活动的不断深化,促进了安全宣传形式和内容的不断创新,各地结合“安全生产月” “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发放安全宣传手册、制作播放安全知识视频、表演安全生产文艺节目等,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促进人人知安全、人人讲安全、人人会安全的浓厚氛围形成,农民群众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得到加强。近两年,全国共开展农机安全宣传现场活动2.8万次,受益农民机手近570万人次。黑龙江、广西、重庆、陕西等地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创作了一系列农机安全宣传文艺节目等优秀文化作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安全生产知识深入人心。

(三)以变型拖拉机整治为重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近几年来,全国农机重特大事故都源自变型拖拉机。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抓住这个重点安全隐患,按照原农业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总局的要求,深入开展变拖专项整治。我们建立了“全国变型拖拉机信息管理系统”来摸清底数,各地加强了与应急管理、公安交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坚决严禁增量、联合打非治违、加速消化存量,有效遏制和减少了农机事故的发生。江苏、山西、吉林、湖北等省出台文件,设定了报废年限和“清零”时间表;安徽省规定所有在册变型拖拉机一年两检;山东省将变拖整治任务目标层层分解到县,街道、村及包村干部;浙江省在扩大变型拖拉机禁(限)行区域的同时,提高报废补贴标准3500元至2万元不等,加快变拖报废淘汰。这些措施成效显著,两年来全国共消减30多万台。

(四)规范监理工作行为,增强履职尽责能力

农机安全监理业务规范化建设事关行业为民服务的形象,事关法律法规要求有效的实施,事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措施的落实。全国农机安全监理系统高度重视规范化建设,持续采取措施,不断强化。一是组织开展交流活动促规范。2018年,部总站组织开展了全国农机安全监理业务规范化建设交流活动,组织多省监理机构负责人分赴12个省开展实地交流,深入了解县级农机监理窗口建设、监理业务开展情况和合作社的制度建设、安全管理情况,推动了共性问题的解决。二是以信息化建设促规范。新规章规范实施后,部总站组织起草并发布了《农机安全监理业务数据交换技术要求》,统一安全监理工作数据库建设标准的技术要求,指导各省(区、市)升级或开发农机安全监理信息系统,通过农机安全监理信息标准化,促进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为工作的规范化提供了技术保障。湖北省因地制宜推动农机安全监理电子化、网络化建设,建立了基于北斗的农机信息化智能管理系统,实现了安全监管、实时调度、作业监测、数据采集等功能,创出了一条好路子。三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促规范。根据原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机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部司举办了多次全国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示范带动各地提高事故处理能力。各地纷纷响应,多部门协作、多机构配合、多场景模拟,有效促进和推动了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及其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事故应急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和部门协调配合能力,提升了减少事故损失,迅速恢复生产秩序的能力。

全国农机安全监理系统通过不懈努力,在农机保有量不断攀升的形势下,农机事故持续下降,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2018年,累计报告在国家等级公路以外的农机事故563起,死亡74人,受伤131人,直接经济损失717.54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了32.1%、43.1%、42.04%和48.6%。为此大家付出了很多,在此我代表总站向在座各位,并通过大家向全国农机安全监理系统的同志表示崇高的敬意!

二、总结经验,坚守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者的使命

农机安全监理事业伴随着农机化的发展而发展,伴随着农机化管理方式手段的变化而不断调整、适应、创新。

1984年,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农民个人或联户购置机动车船和拖拉机经营运输业若干规定》和原农牧渔业部颁布实施的《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章》标志着我国农机安全监理体系正式确立。2004年《农业机械化促进法》、2009年《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出台,不断优化农业机械化政策及法律体系,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走上了依法管理的轨道。

当前农机安全监理工作面临着从收费向免费的转变、从管理向服务的转变、从单部门单机构为主实施向多部门多机构合作的转变,做好当前的工作,总结多年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经验很有必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切向前走,都不能忘记走过的路;走得再远、走到再光辉的未来,也不能忘记走过的过去,不能忘记为什么出发。多年来,全国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在国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农机化加快发展的大好形势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工作中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必须把完善法规体系、落实法规要求,作为做好监理工作的根本基础

完善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法规体系是农机化主管部门及其农机监理机构依法进行农机安全监管的基础。《道路交通安全法》赋予了农机化主管部门对拖拉机及驾驶员管理的职责。《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明确了农机化主管部门的地位。《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建立健全了农业机械生产、销售、维修、使用操作、事故处理、监督管理等有关管理制度。各地也制定颁布了农机化条例和有关地方法规。这些法律法规为农业农村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广大人民群众守法用法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为农机安全监理系统发挥作用提供了法律依据,为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开展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农机安全监理法规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始终是我们的基础工作,要常抓不懈。

二是必须把治理隐患、降低事故,作为安全工作的根本目标

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是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根本任务和目标,是农机安全工作成效的试金石。只有围绕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加强事故分析,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消除源头管理、执法监管、宣传教育的隐患;消除农机安全技术状态、操作人员技能和意识以及农业生产环境方面的隐患;加强与公安、交通、应急管理部门的配合,持续有效的降低事故发生率,才能受到农民的欢迎,才能得到政府的肯定,才能得到有关方面的支持,地位才能不断的巩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任何时刻都不能忽视安全事故。

三是必须把落实责任作为做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根本保证

抓安全工作首先要抓责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明确地方党委、政府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和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农机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农机服务组织、农机大户、农机手等农业生产经营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省、市、县、乡、村五级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建立有效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监督机制。只有这样,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才能落实,事故隐患才能消除。因此抓农机安全生产必须抓责任落实。

四是必须把严格源头管理作为做好监理工作的重要抓手

农业机械的技术状态良好,操作人员操作规范,才有可能保障安全。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检验、核发牌证和对驾驶人考试、发证是法律法规赋予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职责。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办理牌证业务,坚决做到“两不准一严禁”,即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准办证上牌,不按规定检验合格的不准办证上牌;严禁跨行政区域发牌发证,把好牌证的发放关;严格考试纪律,规范考试行为,对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核发驾驶证,把好考试发证;严格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制度,提高机具的安全技术性能,严防农机“带病”作业。只有抓住这些关键,才能有效减少事故的发生,才能履行法定职责、尽职履责。

五是必须把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做好监理工作的重要措施

宣传教育是强化红线意识,提高安全素质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安全生产的一项全局性、基础性工作。通过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从重视安全到会安全,从被动安全到主动安全,发挥和调动农机手的主观能动性。通过宣传得到有关部门的支持,来推动农机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增强责任,提高产品的质量。通过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农机安全的重视,营造全社会重视农机安全工作、支持农机安全工作的氛围。要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推动安全知识进农户、进社区、进村组、进学校,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

农机安全监理事业发展的实践证明,只有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落实责任、以人为本、为民服务,农机安全监理事业才会得到健康发展。这些宝贵的经验我们要珍视、要完善、要传承、要发扬,继续推动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不断向前迈进。

三、积极作为,努力推动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当前,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一方面农机化快速发展,对农机安全工作提出新要求,另一方面“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能力现代化持续推进,对监理工作的方式方法也提出了新要求。我们要积极应对,主动作为,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履行职责。

(一)落实改革要求,努力构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新格局

农业综合执法改革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依法承担了部分行政执法工作的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也在改革之列。但不管机构怎么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都是农机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都需要机构来实施。落实改革要求,我们要做好以下工作:一要深刻把握农业综合执法改革的内涵。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党委政府要协调落实农业综合执法队伍人员编制、经费保障、装备配备、职业保障等扶持政策。这些要求有利于解决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过去存在的编制少、装备落后的问题,我们要积极的支持。农业农村部决定农机试验鉴定总站、农机推广总站合署办公,是对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加强,有利于鉴定、推广、监理业务的有效衔接,有利于信息等资源共享,有利于工作效率的提高。二要做好各项工作的衔接。农机安全监理的职责包括行政执法、牌证管理、安全检验、事故处理、应急管理、安全检查、安全宣传等,但随着“安全监理职能行政化、执法工作综合化、有关业务专业化”的发展,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会由不同的部门来完成。作为监理机构主动汇报、主动建议,推动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岗位和人员,加强与相关机构的协作,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确保工作连续有效开展,坚决防止安全监管出现“空挡”。三要构建政府主导、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长效机制。农机安全监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必须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应急管理、公安、交管、质监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合力推进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要推动落实地方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夯实乡村基层监管网络体系建设,加强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巩固“平安农机”创建的成效。

(二)助力农机化转型升级,努力拓宽安全监理工作新领域

当前,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业农村现代化不断推进,要求农业机械化要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农业机械化发展领域不断拓展,从粮食作物机械化向经济作物拓展,从种植业机械化向养殖业、加工业机械化延伸,从平原地区机械化向丘陵山区机械化进军。农民对农业机械的依赖性越来越高,对安全作业、舒适作业、高效作业的要求与日俱增,给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一要拓宽农机安全监管范围。过去,我们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及机动植保机械、机动脱粒机、饲料粉碎机、插秧机、铡草机等七类机具的安全作业给予了重视。但随着农机化转型升级,在做好这七种机具作业安全工作的同时,对畜牧业机械化生产、设施农业机械化生产的安全也要重视起来。二要拓展农机安全监理装备能力。随着智慧农业的快速发展,具有自动驾驶技术、卫星导航技术、作业监测技术、产量分布差异性监测技术等的智能农机装备将成为农机装备技术发展趋势。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合作,研发相适应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新装备,增强工作能力。三要拓宽农机安全监理服务对象。随着现代农业发展的步伐加快,机械智能化、经营规模化、服务社会化的特征日益明显,家庭农场、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蓬勃发展,农机从业者的结构不断变化,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服务对象必须拓宽。要抓住新型经营主体这个关键少数,总结创新监理工作的内容方式,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的主观能动性、示范性,带动面上工作的开展。四要拓宽农机安全监理服务内容。从安全生产工作拓宽到社会化服务,拓宽到机务管理、报废更新制度的落实,满足农民的新需求,发挥好我们的新作用。

(三)着眼农机安全隐患治理,积极巩固和应用新方法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要在源头上下功夫,见微知著,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一要创新隐患排查方式,以信息化手段“摸清底数”。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中有三个数据一定要摸清,一是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员的保有量;二是变型拖拉机的存量;三是农机事故数。部总站也正在开发农机牌证管理信息查询系统,为摸清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底数提供技术保障。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农机事故统计工作。农机事故统计工作是掌握安全生产形势、制定政策措施的重要依据,是化解事故风险,最大限度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同时也是做好事故预防的重要基础。当前农机事故统计还存在统计数据不全面,统计报告不规范、不及时等问题,有的省份甚至零事故报告,明显不符合农业生产实际。按照部农机化司的要求,总站也在积极探索完善事故统计的方式方法,计划在实施现行农业机械事故月报的基础上,开展对农业机械保有量大、涉及人身安全的农业机械较多、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开展较好的地区实施重点监测,以网格化、信息化的形式及时获取农机安全生产变化情况。二要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及分级管控的标准。国务院安委会要求,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制度和规范,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目前,评价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常引用农机事故数据单一的结果指标,缺乏对安全监管工作过程指标的参考和评估,缺少系统性的认识和分类。农机安全隐患存在于农机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包括人员、机械、环境、制度等多方面的内容。我们需要尽快制定一个框架性、指导性的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分类分级管理办法,正确区分隐患的级别,明确各级隐患排查的频次和整改措施,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新疆制定了《农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规定对农机安全生产风险实行全面辨识、专项辨识和定期辨识,3种辨识方法的频次均不同。各地也可以借鉴。三要争取政策创设落实隐患整治。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按照《条例》的要求,健全农业机械使用操作安全检查制度,加强检查人员培训,确保隐患排查公开、公平、公正。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行为应记录在案,督促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移交综合执法部门处理。要注重争取和推广政策性保险,通过实施保险补贴,促进年检年审率的提高,促进事故率的下降,降低农机事故带来的风险。

(四)努力提升队伍能力,树立监理行业新形象

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农机安全监理人员作为“三农”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围绕农机化发展中心工作,强化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不断提升农机安全监管服务能力。一要强化责任担当。农机化转型升级需要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农机安全工作者一定要增强责任意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积极性,面对困难不躲闪、面对危机要作为,一定要尽到历史交给我们的责任,不辜负基层对我们的期盼。二要强化能力提升。监理工作者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持续提高依法监理的能力,要适应新技术的发展,应用新的监理装备、应用信息化手段,持续提高科学监理的能力;要注重总结基层的创造,借鉴其他行业的做法,不断提高政策创设的能力;要注重了解掌握农民的需要、基层的需求,不断提高工作方式方法创新的能力;要建立监理人员知识更新和培训长效机制,不断提升监理人员的素质。三要强化服务意识。要以“放管服”改革为切入点,将落脚点放在“服”上,要优化服务,努力做到培训办证到乡村、实地检验到村屯、隐患排查到地头、技术服务到农户,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以服务促管理,要落实“五民”观念,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帮民解难、助民增收、保民平安,树立农机安全监理新形象。四要强化廉政教育。要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提高监理人员的自律意识,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依法监理氛围。

同志们,当前的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既面临重重挑战又充满各种机遇,希望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积极进取、努力创新,主动作为,以新的成效赢得群众的满意和政府的重视,为农机安全生产、为农机化安全发展、为乡村振兴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出处:农业农村部农机鉴定总站、农机推广总站 阅读次数 [6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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